近日,從工商局獲悉,東方電纜圖形商標(注冊證號:1550004)已通過浙江省工商局復評,被再次延續確認為省著名商標。
該商標首次被認定為浙江省著名商標早在2002年,十幾年來連續被延續確認。為了進一步使商標知名度、美譽度持續得到提高,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同時為了更好地保護商標不受侵犯,保障知識產權,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公司向浙江省工商局提交了省著名商標延續確認申請,專家通過對商標的注冊方面、廣告投入、產值產量、銷售覆蓋區域等方面進行了復評,現已順利通過確認。
商標再次被確認為省著名商標,是對東方電纜近年來持續實施品牌戰略的一種肯定和鼓勵,這必將對東方品牌的發展及傳播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