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2月份 華龍一號成功出口阿根廷,我國的自主核電技術開始揚帆出海。
自去年以來,核電 走出去已成為國家戰略之一,并已取得了實質性進展。自2014年以來,我國已先后同巴基斯坦、英國、羅馬尼亞、阿根廷等國家簽署了核電出口合同,與南非、土耳其、捷克、沙特等國家的核電合作也在務實推進。
但風光背后,則是巨大的挑戰,尤其是對供應商和承包商來說。
以英國欣克利角的EPR項目為例,投資方和業主是CJV(中核、中廣核和EDFEnergy聯合體);工程設計和采購參與方包括EDF、AREVA和中原對外工程有限公司等。而核安全監管機構為英國核電監管辦公室歐洲對于核電項目的嚴格要求,項目參與方錯綜復雜的關系,這些都給中國企業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據介紹,中國核電承包商及核電裝備制造商在海外市場主要面臨項目所在國核安全法規的解讀、核質保體系的建立、設計及采購條款的理解、人員資質授權、原材料認定等五大問題。
日前,擁有豐富的國內外核電項目經驗并幫助中國核電相關企業成功走出去的必維國際檢驗集團電力部門總監路仲濱、必維核電部門經理張文印解讀了中國核電 走出去所面臨的挑戰。
入鄉隨俗最緊要
據介紹,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都有針對核電站核島設備相關的監管要求,其中比較主要的有北美地區的ASMEN系列認證;法國 (歐盟)的ESPN(核電承壓設備法令)認證;中國的HAF604。與此同時,常規島的設備也要符合進口國相關的法規和標準要求,例如北美的ASME,巴西的inmetro,歐盟的CEPED/TPED,印度的IBR,俄羅斯的GOS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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