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機保障設備指為直升機結構、系統、分系統和機載成品在預期的環境下使用而需要的所有設備,如直升機結構、系統、機載設備的使用、維修、翻修、防護、運輸等所需要的所有設備。
按著軍方一直使用的三級維修體制(基層級維修、中繼級維修、基地級維修),直升機保障設備一般按以下三級進行配置:
(l)基層維修保障設備:由直接使用維護直升機的單位(飛行團的機務大隊及所屬單位)承擔的對其編制內的直升機進行的維修,主要包括日常維修、保養和一般保障勤務,檢查和故障排除,調整和校準,外場可更換單元(LRU)的拆換、小修及周期性工作等所使用的保障設備。基層維修保障設備又稱為一級保障設備。
(2)中繼維修保障設備:在航空兵師或一個地區范圍內,為直接保障作戰、訓練需要而對其編制內的直升機進行的維修,主要包括直升機及其設備的中修、大修,部分零組件的更換及其制作,更換內場可更換單元(SRU)或零組件,系統或設備的試驗和檢查、改裝以及定期工作等所使用的保障設備。
中繼維修保障設備又稱為二級保障設備。
(3)基地維修保障設備:由中心航空修理廠進行的直升機的翻修、改裝、航空零備件制作所必須使用的保障設備。基地維修保障設備又稱為三級保障設備。